车辆执行公务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司机会承担赔偿责任吗

如题所述

您好: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有追偿权)。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需要协商,协商不成根据交警部门调查的结果确定责任。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在非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事故责任时,其本人是赔偿义务主体,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驾驶员本人暂时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为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由于驾驶员不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理应向其追偿全部垫付的赔款,这一点与驾驶员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事故赔偿的情况是不同的。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年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于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是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赔偿后,他们可以向肇事驾驶员行使追偿权,根据其内部管理制度或签订的合同向肇事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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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2
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一、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有追偿权)。
二、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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