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供销社职工,79年上班,单位把我的档案丢失,已查到招工文件,社保局已认证。现要扣除我工龄合理吗

保险已交完,要扣除我96至86年的工龄。

按照现行的社保退休政策,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者须提供本人原始档案,因为原始档案中记录有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有了视同缴费年限十年及以上,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档案遗失,档案里记载的相关工作经历就无法证明,原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也不会被社保认可。这时候如果要办理退休手续,视同缴费年限将不会计入养老金计算中。所以只有依据原始档案中的招工纪录、工资表、出生日期等,才能确认其退休的时间和计算退休后待遇。
如果参保人档案遗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答复: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档案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99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时要本人的档案佐证视同缴费年限。档案在哪里,只能找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消失、破产的,可以找原单位的上级单位,实在找不到的,可以到人社局、街道、等地方寻找,还可以问问原单位的同事,在哪里找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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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7
招工文件不能证明七九年招工的。
需要七九年上班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等等才能有说服力。
第2个回答  2019-01-16
需要说清扣除哪一段的工龄,或者你有什么证明材料能证明你在这段时间上班啊。什么都不说,怎么答复
第3个回答  2019-01-16
如果已经累计缴纳15年(含视为缴费的年限),可以不必补缴,到退休时可以拿到养老金;如果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为止。退休时可以拿到养老金。追问

我已交22年,96年开始到18年。实际工龄39年,可他们要扣我10年工龄。

我已交22年,96年开始到18年。实际工龄39年,可他们要扣我10年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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