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被安置却不安排上岗,被买断工龄能重新安置上岗吗?

04年退伍,06年安置在某局底下一个2级机构企业,但是单位以人员超编为理由一直没安排过上岗(直到09年单位破产),期间单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以外,并没发放任何生活费。不得已我选择外出打工。。09年单位电话通知我破产改制失业,按工龄买断得3万元。得到买断补偿费却从未安置上岗工作,能获得重新安置吗??把转业兵安置在即将倒闭的企业就是一种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行为,形式上已经安置,而实际只是完成形式上手续转接安置任务,根本没引起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退伍军人被安置工作后,用工单位不安排上岗,那么只要单位依据劳动法规予以工资和缴纳社保金的,而且按照安置部门与单位签署的用工合同,有三年稳定用工期的,那就是政府部门安置工作的责任。
如果在三年内单位因为改制、破产等原因导致被安置的退役军人下岗的,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还有责任为其重新安置工作的。
至于退役军人自我买断工龄而至失业的,安置工作三年稳定工作期后下岗、失业的,政府部门就没有义务和责任重新予以安置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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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6
在企业与退役军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企业改制、倒闭的情况下,签订买断工龄协议合法的,这并没有违反劳动法规,而是公司内部的自我合法行为。

需要强调的就是,不管什么时期对于普通退役军人、转业军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开部队后就是普通公民了,只是你是个曾经当过兵的荣誉、户籍本“兵役状态”栏记载了“服役”两个字而已。
第2个回答  2021-03-03
这就是你不顾生命保卫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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