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不了。
1、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
保函、票据、存单、
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违反规定”,是指违反有关金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
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则。“为他人”不仅包括为自然人,而且包括为单位。“保函”,是指银行办理代客担保业务时,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保证函件。“票据”指金融票据。“存单”即银行存单。“资信证明”,是指提供客户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信用程度等情况的证明文件。“造成较大损失”,应从经济的观点考察,既包括使金融机构遭受较大损失,也包括使其他有关个人或单位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拓展资料:
如果是骗银行的,构成金融凭证
诈骗罪。理由:使用变造的银行汇款客户留存单骗取银行,伪造变造的银行汇款客户留存单是金融凭证,其行为既侵犯了国家
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故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仅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我国刑法已设立专款规定了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分离出来,所以,在法律适用中,应遵循“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如果是骗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构成诈骗罪。理由:此时的银行汇款客户留存单,不再是汇款金融凭证,而只是证明其汇了多少“款"的一个欺骗道具而己,因此应认定为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