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以结婚骗取男方为其买房,房本只写了女方名字,又索要十万彩礼后以各种理由?

索要十万彩礼后以各种理由向男方索要了2万多元,钻戒项链等物,后来女方称男方人品不行,要解除婚约,此期间双方未同居,而所有东西系男方赠予的,凭他们心情退换部分钱,男方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退还彩礼。如果房子是你一个人出钱买的,也可要求返还或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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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5
如果男方发现自己被骗了的话,是可以把这些东西再要回来的,当然前提是他真的在骗你
第2个回答  2020-01-15
如果未登记结婚,男方有买房及各种贵重物品的出资证据,女方如果不还,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全部返还。因为男方的赠予为有条件赠予,条件就是完婚生子。女方不与男方成婚,房子,彩礼及其它贵重物品应全部返还给男方。
第3个回答  2020-01-15
这种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如果情节严重,女方可能存在诈骗行为
第4个回答  2020-01-15
我觉得南方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些东西都是男方出的,那么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女方会应该无场的偿还男方这些东西毕竟他是以欺骗为目的的,骗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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