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为员工办理社保

如题所述

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报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办理程序: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注意事项: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公司办理社保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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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0
2019-3-24国务院令第710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15

一、社保新参办理流程

1、初次参保人员增加,首先用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直接在网上办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

2、提示申报成功后,等待社保网审核通过;预计通过时间1个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版软件报盘操作办理增员,成报盘文件存至移动存储介质,报表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后,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现场办理增员审批。


二、转入办理流程

1、社保网上平台登录。参保单位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录入职工基本信息,办理增员。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录入调入职工信息,其中“月均工资收入”一项录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增员原因选择“转入”,点击“提交”。

3、查询业务办理回馈。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其他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因各地社保局政策有所出入,详情还需致电当地社保局进行了解。但不论社保办理流程复杂与否,都不能成为公司一再推脱的借口,只要超过规定时间以外的参保期限,我们都有权利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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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1-20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的方式如下:1。首先在企业所在地区开立企业社会保障账户2。将被保险员工的社会保障关系转入企业账户3。在社会保障支付的第一个月,打印社会保障支付明细表(明细表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支付基数等)。4、办理同一城市委托扣缴社会保障手续(这是在企业开户银行办理的)5。今后,您只需每月向社会保障提交被保险人的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开立企业社会保障账户所需的信息不同,增加员工的社会保障程序也不同,政策也经常调整,因此具体所需的信息应按辖区社会保障规定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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