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起诉离婚的一方有什么不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起诉离婚,没有起诉方有利或者不利的规定,想要在离婚诉讼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要掌握证据,并且发挥证据的作用,让法官信服您的主张,这样子不管您是起诉的一方还是被告的那一方,都会让应受到法律责任追究的一方受到追究。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认定双方离婚的依据有一项是夫妻感情破裂,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较容易,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更多就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其他的纠纷进行处理,最后会做出判决双方离婚的判决或者调解书。除了感情破裂之外,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都可以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第一次判离。
起诉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结束了。从审理过程到结果来说没有什么区别,法院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去审判处理的,不会因为是起诉方就有什么特权的。双方都可以举证并主张自己的权益和观点。只是在心理层面上,有细微的不同,起诉方可能是显得更主动,更想脱离婚姻,而被起诉方处于被动,当然很多人想离婚也会等着被起诉。另外,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您的离婚案件所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而且对于您的案件自己没有特别大的把握,建议您在诉讼离婚之前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会给您相应的意见或者建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起诉离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2、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提起起诉离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方面需要法庭进行调查审理。当然如果一方过错,无论是谁先起诉离婚,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无过错或者受害的一方比较有利。其实如果在婚姻中自己的感情精神上或者身体上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的时候我们就没有必要在进行坚持,对于已经破裂的婚姻再坚持也是没办法的,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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