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全称是什么?

如题所述

域名系统(英语:Domain Name System,缩写:DNS)是互联网的一项服务。

它作为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能够使人更方便地访问互联网。DNS使用TCP和UDP端口53。当前,对于每一级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域名总长度则不能超过253个字符。

开始时,域名的字符仅限于ASCII字符的一个子集。2008年,ICANN通过一项决议,允许使用其它语言作为互联网顶级域名的字符。

使用基于Punycode码的IDNA系统,可以将Unicode字符串映射为有效的DNS字符集。

但是,由于英语的广泛使用,使用其他语言字符作为域名会产生多种问题,例如难以输入、难以在国际推广等。

任何一个使用IP的计算机网络可以使用DNS来实现它自己的私有名称系统。尽管如此,当提到在公共的Internet DNS系统上实现的域名时,术语“域名”是最常使用的。

这是基于984个全球范围的“根域名服务器”(分成13组,分别编号为A至M)。从这984个根服务器开始,余下的Internet DNS名字空间被委托给其他的DNS服务器,这些服务器提供DNS名称空间中的特定部分。

历史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

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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