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原则上由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办理。各地区将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的分布情况,确定办理禁忌证明的单位。办理工作各地开展时间不同,一般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
未成年不可接种的情况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后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
2、患急性疾病、如荨麻疹发作,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急性阑尾炎、内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肺炎等,不能接种。
3、有伤口感染、炎症等引起发热,不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