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工司做了12年,现已60岁,被老板辞退,有补偿没有

如题所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年满60岁,达到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当退休,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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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8
如果五险一金都按时缴纳且补偿你每干一年补一月工资应补一年工资给你就合适、。反之到人社局投诉要求劳动仲裁。让他自食其果。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08
六十岁应该有养老保险啊!追问

公司没买社保

追答

一般都有啊!

就是没有保险也有退休金啊

第3个回答  2016-04-08
有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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