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承担那些义务

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承担那些义务

  劳动者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另行安排适合劳动者的工作,或者通过培训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通过这些调整,仍不能胜任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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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3
可以协商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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