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法院听证会的意思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的特点。
法院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用书面形式提出;
2、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举行听证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8、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申辩或质证,认真进行复核。
听证会后还需要开庭,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法院举行了听证会以后必须要多长时间开庭,等于开庭的时间还是由法院自行决定的,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六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
第四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
人民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可以裁定准许;但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再审案件审理。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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