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热血传奇的游戏玩家 前几天被盗号 我怀疑是我网络上一个认识的人盗的。因为平时他帮我代练级 我付他钱。 因为我有密保 要上帐号必须问我要密保号码 一天他晚上问我要 我就给他了 可能就是那时他把我的号杀成红名 这样被杀的话装备暴出来的几率很大 他可能就这样串通他人把我的号上的装备全都暴了出去 装备价值2000元
PS 我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可他可能现在换号码了 打不通 怎么办 我有什么途径可以找回装备?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不能立案。
1、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
2、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于游戏玩家。“虚拟财产”被盗就面临着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
3、作为受害人的你既要证明自己就是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民事案件的核心就是证据。
4、通过玩家之间的信任授权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窃取游戏装备。玩家在经常联手玩游戏的同时,往往同时也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也会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帮自己升级、打怪、刷装备,这样的窃取行为被认为是授权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盗取行为。
5、联系游戏客服,请游戏客服查询相关具体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向游戏公司索赔。
扩展资料
游戏装备种类:
1、衣物。
包括武器、头盔、铠甲、腰带、靴子、饰物。初级装备品可以在商店中购买,高级装备品需要通过打造得到。一些装备品有角色、性别、等级和角色特有的限制,使用过的装备可以进行修复。
2、武器。
武器是破坏生命和财产的工具,也因此被用来威慑和防御。在游戏中,武器一般包括手持武器、法宝、暗器三种类型,比如有枪、剑、刀、弓、飞刀等等。
3、消耗品。
包括食物、药品、打造原料、合成原料、暗器、摄妖香、飞行符、宠物口粮等。其中摄妖香、飞行符、宠物口粮和部分食物、药品可以在物品栏里叠加,其他物品不能叠加。飞行符和摄妖香是江湖人士的常用之物,有了它们在江湖上行走会方便很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案标准
不可以,虚拟财产,警方不受理。
目前,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于游戏玩家。“虚拟财产”被盗就面临着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作为受害人的你既要证明自己就是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民事案件的核心就是证据。
一般游戏装备被盗取的几种常见情况:
第一种:玩家通过游戏内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时盗窃装备,玩家可以通过游戏角色进入游戏交易平台交易,但是在交易时,有的玩家利用游戏交易系统的“BUG(漏洞)”进行窃取游戏装备,但是这样的装备窃取被认为是玩家之间有效的交易。
第二种:通过玩家之间的信任授权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窃取游戏装备。玩家在经常联手玩游戏的同时,往往同时也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也会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提供给对方帮自己升级、打怪、刷装备,这样的窃取行为被认为是授权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盗取行为。
第三种:游戏账号被盗,玩家在陌生的地点上网,往往游戏账号和密码会被盗取,使得玩家损失巨大。
扩展资料: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全新的民事权利客体,各界对于它到底是什么还莫衷一是。目前,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模式有两种路径:一是将其作为一种财产,如果损坏了可以要求恢复,如果丢失了可以要求返还;二是将其视为债权,例如网游装备就是玩家与游戏服务提供商之间服务协议的调整对象,丢了属于违约,玩家只能获得赔偿。
为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民法总则草案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作了规定,并为其他新型民事权利的保护留出了空间。
数据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价值显而易见,对其加以保护也早有共识,但对于民法总则草案将其归入知识产权的范畴,学术界对此有很大争议。“知识产权是原创,而数据信息是排除原创。”全国人大代表杨震表示,许多学者认为数据信息不具有知识产权的特点,不属于知识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游装备被盗,法律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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