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保护好知识产权

如题所述

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范畴,面对今天的残酷竞争。蓝海企业注重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维护,管理,策划。红海企业在产品品牌树立,商标形象维护等方面作出重要的管理。红海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系统性的管理,策划。蓝海企业企图在知识产权方面给对手制造障碍。
为什么知识产权需要策划?
知识产权策划者为什么可以把知识产权策划成企业竞争法宝。以往企业策划围绕企业战略,品牌,市场,融资等专业的商务策划机构来完成。这些机构忽视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把战略,品牌,商标,市场,融资等纳入无形资产范围,没有纳入知识产权的战略策划高地。在实践中出现诸多的问题,把原本具有极强开发潜力的品牌,商标,专利,版权等仅仅是完成注册任务就行。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向。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把知识产权纳入策划的高度。我们可以想象,把知识产权建设的更加的具有市场竞争力。企业可以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未来企业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竞争,不是那个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多就是赢家。知识产权的申请就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策划就能在申请前就可以给对手一个无法翻身机会。例如专利申请。企业申请一件专利,对竞争对手侵权是没有办法的,如果我们在这个专利周围策划一大群其他的专利,让竞争对手无法绕过这个专利去实现产品,那就是最好的保护。
知识产权策划网众多专家,具有各个行业的资深背景,尤其具有商超的策划手法。采用创新的手段,积极为企业减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帮助企业在红海战争中走出一片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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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海关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个方面互相渗透、互相配合,形成社会综合治理的立体防线,可见,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然而,为了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我们的企业需要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来参与市场竞争,从而赢得更多的主动。
一、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特色的“双轨制”的体现,因为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
(一)行政保护措施的实施机关
用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都对行政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做了规定。
专利方面,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局)以及各地方的知识产权局是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机关。商标方面,商标管理实行中央统一注册,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从中央到省、市、地、县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设有商标管理机构。
著作权方面,我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国家版权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城市也建立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诉,行政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查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可以在查处过程中对侵权物品进行查封和扣押,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罚款、登记封存或暂扣措施、展览会(交易会)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处罚等多种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一些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中体现。
二、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措施可以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类。
主动保护是指海关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进行扣留的保护模式。主动保护是依职权的保护,但这种保护的范围仅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
被动保护,也称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保护模式。被动保护模式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第十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一)的规定。
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出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4

首先,依据知识产权法,及时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除了著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外,都不是自动产生的。专利权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商标权采注册确认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及时申请并获得授权或注册,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其次,健全内部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企业内部健全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若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极容易泄露,而一旦秘密公开,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人员的流动带走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这些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此,企业应建立以下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专利申报制度;专有技术申报制度;计算机软件购销审批制度;职工在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奖励办法;职工应承担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其中包括保护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义务,以及泄露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知识产权具有知识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因此,设立专门机构或专门管理人员十分必要。

再次,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双轨制”,即被侵权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如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无论采取哪种途径,企业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时,应及时收集证据。

最后,企业应对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将其作为新职工上岗前培训的必修课。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集慧知识产权。

第3个回答  2019-03-07
随着国家的重视保护好自己的品牌知识产权变得尤为重要,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商标安全技术方面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就是缺乏一个面向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商品验真、商标防侵权等一线式服务平台。这样就使得制假售假者有机可乘,损害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其实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品牌价值这是当务之急。据所知丹德早已在世界上率先开发出用于知识产权保护目的的印刷品图像安全技术,突破了在印刷品上进行商标防侵权的技术瓶颈,创新了品牌保护的技术手段,在此基础上实现商业化服务和产业化推广。品牌保护不只是商标额!还有专利等,品牌保护方面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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