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因为时间较长,积压了很多废旧门窗和零星的小物品,但是没有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统计,目前需要清理报废,该怎么办才不犯规?谢谢
可以参照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解读》第五章 和结合你们当地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可以咨询当地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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