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以后所有的银行卡都会被冻结吗?

如题所述

被强制执行是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的。一般会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但是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是不得超过一年的。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般来说,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通常是冻结执行标的。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账户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只会冻结相应价值的债务。相反,如果该名下所有的账户的存款不可以全额还清,甚至无法全额还清,则可能会被完全冻结。
除此之外,如果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后,新开的银行账户也是会被冻结的。因为银行是实名登记,名下的资产都是可以查到的。
拓展资料
被强制执行的条件及流程: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在判决、裁定规定的法律时间范围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或者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不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限期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委托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15日之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在执行结束后,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执行结果以信函形式回复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受委托之日起15日之内不执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提请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责令受委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2-21
首先被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一般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请求进行查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拓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银行卡按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此外银行卡还可以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
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
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按账户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
申请银行卡
申请信用卡和借记卡的过程是不一样的。
申请信用卡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或户口本复印件)、居住地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证明等材料,向发卡机构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其中填写信息要求真实。
填写好申请表之后,要到开户行总行备案,由开户行总行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大约经过20个工作日才能将卡下发到客户手中。信用卡仅限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客户办理,未成年人不得办理信用卡。
申请借记卡相对简单,只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开户行填写申请表,当时就可以将卡发给申请人。
借记卡无年龄申请限制,未成年人亦可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客户办理借记卡时,需由监护人持户口本(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提供相关证明)前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被办理人可不到场;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已经参加工作,则可持工作证明、身份证前往银行柜台自行办理借记卡,若未参加工作,则仍需监护人协助办理,被办理人可不到场;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办理人可直接持身份证前往银行网点柜台或自助办卡一体机处办理借记卡,即办即取。
根据国家规定,以未成年人身份办理的借记卡不具有网上银行的功能,不能绑定移动支付软件。
挂失银行卡
各大银行的的挂失手续不完全相同,如果丢失了可以先使用电话或者网上银行进行临时挂失,随后带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去银行柜台挂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18
强制执行并不一定会冻结所有银行卡。一般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要求予以封存。冻结是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裁定,自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之日起生效。但是,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确定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债务人履行义务,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拓展资料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3个回答  2021-08-03
强制执行以后 ,并不是一定和银行卡有关系 ,但一般情况下是首先冻结银行卡 ,也未必会冻结所有银行卡 ,比如一张银行卡里的 余额是可以够强制执行的 ,就没必要全部冻结所有银行卡
第4个回答  2021-08-03
当然会,只要名下要财产都会冻结,什么时候还账什么时候解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