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法院受理案件范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您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办理立案手续,需要备齐下列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并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洁明了地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自己亲笔签名,如果是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民个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起诉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如果您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您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单位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到法院起诉应当提供仲裁裁决书等材料。

5.诉讼费。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涉案标的比例收取,详见《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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