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补缴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个人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断部分不能补缴,只能接续参保。
(一)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材料:
1、养老保险补缴,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现场领取);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档案(如果之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需要提供);
5、职工医保补缴:医保不能补缴,只能接续参保。
6、接续参保需要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就业创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补缴时间:职工医保3个月内可接续参保补缴费,补划个人账户,补记年限,补报账。超过3个月后补缴,只能补个人账户,补记年限。
(四)补缴流程:3个月内以个人身份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则可接续单位参保部分,享受待遇不受变化;若超出3个月,则从到街道参保之月起的第13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五)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办理费用:免费。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一)在计算应补缴历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二)对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使用补缴年度对应的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对以个人身份补缴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比例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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