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但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只要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即可。以威海为例,在威海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
1、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2、自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4、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
扩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申领适用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申领时间最长可发放至2021年6月。
参考资料来源:威海市人社局——申领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条件及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