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同意见孩子,我可以直接带走再送回去不?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虽然男方不同意见孩子是不对了,但是也不能强行将孩子带走再送回来。离婚的时候还在的归属权是属于那种没有过错,又有能力进行抚养的,条件能好的是最好,然后离婚后双方都有探视权。《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孩子是由法院判决归父亲抚养的,那判决书上是否有探视时间及频率等探视相关内容作出判定。如果有,你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你需要去法院起诉维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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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虽然男方不同意见孩子是不对了,但是也不能强行将孩子带走再送回来。离婚的时候还在的归属权是属于那种没有 过错,又有能力进行抚养的,条件能好的是最好,然后离婚后双方都有探视权。《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孩子是由法院判决归父亲抚养的,那判决书上是否有探视时间及频率等探视相关内容作出判定。如果有,你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你需要去法院起诉维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孩子是双方爱情的结晶,现在因为离婚,子女抚养权划分,但父母想探视子女的心情是非常急切的,也是非常渴望,因为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如果一方想探视孩子,不能因为双方的感情破裂而怨恨对方,以此为借口刁难对方,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长大了,也不想因为你们的感情问题而拿他当挡箭牌,希望你们能够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4
不可以,不过离婚后孩子属于男方,作为母亲有探视权,你前夫不让你见孩子是不可取的,你不要直接带走孩子,这样不对,就算到时候送回去也不对,不过如果你见不到孩子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就算孩子归于男方,但是作为母亲绝对有探视权。
第3个回答  2021-01-14
离婚了男方不同意见孩子就证明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如果你带走了,你再送回去以后这个孩子就很受罪,如果你不舍得孩子受罪的话,你就自己带吧。他不想见孩子,就证明他不爱孩子,他不想要。你把孩子送回去给他就等等于把孩子送进火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1-14
离婚,男方不同意见孩子,孩子18岁前你不可以直接带走再送回去,在带走孩子前你应给男方打电话告知一下再带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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