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男女作风问题处理

如题所述

公务员发生男女作风问题,包养情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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