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中的募集期和开放期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理财产品募集期就是从理财产品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产品成立为止。这段时间投资者可以申购理财产品。 理财中的开放期,指的就是理财产品在规定的运行期间到期后,可以开放申购和赎回。两个都是基金成立的过程,一个基金的成立要经历募集期、封闭期、运营期和开放期四个过程。
拓展资料:
1、基金募集期是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一般为一到三个月不等,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所谓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公司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银行进行基金的销售。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基金的认购份额数量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达到份额数,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结束,募集超过了份额限制数量就不能被确认;如果募集的规模没有达到预先公告说明的规模,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到3个月不等。
2、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就进入基金的封闭期,在基金封闭期,投资者不能对基金进行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期的后期一般也是先开放基金申购,投资无法立刻将基金变现。基金封闭期一般也不超过三个月。
3、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就可以对基金进行正常的买入和卖出,也就是基金的存续期。此时的基金买入就称为基金申购,其基金价格与基金认购时不同,是按照当天的收盘价计算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国家规定是至少5年,一般比较常见的是10-15年,基金存续期满后可以延长。开放式基金存续期只要基金持有人认可基金的运作就可以长期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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