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刚过世,房产证是他和外婆的名字,如果外婆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我,是不是需要先把外公的名字先去掉?

如题所述

立遗嘱,只能将自己的财产留给遗嘱继承人。就您所说,房产证上与外公、外婆二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有一半是您外公的(夫妻之间没有财产份额约定的情况下),您外公走之前若未立遗嘱,那么您外公的一半份额,将按法定继承分割,即您外婆和他们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想去掉您外公的名字,必须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同意才可以办理。也就是说,要您外婆和所有的舅舅、姨娘同意才能把您外公的名字去掉(舅舅、姨娘放弃继承权)。这样您外婆订立遗嘱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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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6
据我了解好像不需要,不管另一半在不在世,每个人本身就都可以立遗嘱吧,干脆去中华遗嘱库问问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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