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周朝取代了商朝以后,采用了“兴灭国、继绝世”的方式来治理国家,简单来说就是增加了更多的诸侯国,周朝给予这些诸侯国更多的封地和保护,而这些诸侯国也需要尽忠周朝,诸侯国还要继续往下分发封地和权力,然后最小的封地往上尽忠,最终将权力收拢到周朝统治者手中。
首先,周朝当时依然保留了商朝时期的诸侯国制度,但是周朝为了避免诸侯国越来越强大,于是便采取了“分封再分封”的制度。周朝在商朝的基础上增加了几十个诸侯国,这些小的诸侯国在自己的封地内继续分封出小的诸侯国,这群小的诸侯国一般都是由分封土地的诸侯国管理,同时也受到商朝的管理,如此一来就能够很好避免某一诸侯国势力过大,同时也保证了诸侯国之间互相制衡。
然而,这本来是周朝打的如意算盘,但是很快这份平衡就被打破了。诸侯国多了以后,诸侯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逐渐出现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情况,诸侯国之间原本是互相制衡的,结果变成了互相吞并和结盟,这不仅仅到了周朝增加诸侯国的本意,而且很多诸侯国靠着不断吞并小的诸侯国,逐渐成为了一个大势力,还对周朝的统治造成了威胁,这也是周朝这个制度最大的弊端。
另外,原本周朝是全权统治所有诸侯国的,但是由于诸侯国太多了,而且诸侯国内的再分封,周朝很多时候都不太清楚,导致很多诸侯国崛起之前,周朝都不太知道这个诸侯国的存在,等到诸侯国都发展壮大了,周朝又不容易收拾他们了,所以周朝后期的时候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战乱,最后还被推翻了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