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有租房合同 押金收据丢了 怎么要回押金

如题所述

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房东不退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

2、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 

3、如果房东不肯退款,你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而且房东不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偷税漏税,租赁所可以处罚房东。

4、你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 

5、虽然你丢失了押金收据,但房东说没有原收据就不退,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你。

扩展资料: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章 质 押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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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这个就看你那个房东好不好说话了,然后最好就是提早在租房期间就说了这个事情,不然等你退房的时候再说,那真的就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第2个回答  2019-06-10
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
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但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在交押金时,房东给开的收据是一式两份,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如果房东不肯退款,你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找他们就可以帮你解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我是做中介的,我来回答。
无论是否和房东签合同,还是和中介签合同。押金一定都在房东那拿着,而押金条都在租户手上拿着。
首先你要保护好房东的房屋内设施。没有被损坏。
有了这个条件完全可以了。
因为押金并不是只在押金条上体现。而是体现在合同上,只要有租房合同就没问题。放心吧。
如果你退租的时候房东不放心,那么你就给房东写一个声明。房租押金条丢失,特此声明,押金房东某某已经退还。然后你签个字。就OK了。
一般人不会太计较了。
放心吧,没事。诚信最重要,表现的坦诚一点。
他们不会和咱们租房的人太较真的。
希望能选我为答案。
这都是我的经验哦,哈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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