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

如何理解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

  舞蹈是艺术之母”,这种说法存在于几乎所有的舞蹈论著之中。不少美学家也有类似的说法,例如宗白华先生鉴于舞蹈在古代的重要地位和对中国艺术的巨大影响,曾强调舞蹈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而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舞蹈也是“一切艺术表现的究竟状态”、“一切艺术的根本型态”【1】。然而无论是舞蹈家还是美学家如宗白华先生,似乎都只是在感觉的或感叹的意义上使用着这种说法,而并不把“舞蹈是艺术之母”当作一个理论性的命题,更不曾对这个命题的真伪进行逻辑的鉴别和分析。本文试图追究这个命题的合理性,并且对它的合理性进行初步的论证。

  (一)直接性

  按照艺术发生学的解释,“舞蹈是艺术之母”,也就是说,所有的艺术门类都有着自然的血缘关系,追溯到最初的年代,它们很可能以一门单独的艺术为根源,而这门作为“诸艺术之母体”的艺术便是舞蹈。舞蹈的起源在诸艺术之先,因此,舞蹈又被称为“第一种艺术”或“最古老的艺术”。持这种见解的艺术学者为数不少。但是,这种见解当然只不过是近现代艺术史家的一种推测,一种无法判定其真假对错的假说罢了。因为人类所创造的最早的舞蹈已经销声匿迹,我们只能根据考古学的文物或人类学的材料,间接地推想它的本来面目。现代艺术人类学家所能看到的最早的舞蹈,只能是那些具有原始社会生活方式的部落的舞蹈。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和我们生活在同一现实时间的“现代原始人”的艺术,绝对不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

  然而,尽管这种关于舞蹈的推测或假说缺乏足够的经验证据,我们却也不能简单地将它斥之为异端邪说。从理论上说,或者从推理的角度看,这种说法毕竟也有一定的依据。舞蹈的媒介是人体、手段是运动,舞蹈是人体运动的艺术。即使仅凭这一点,我们也不难推导出舞蹈是“第一种艺术”或“最古老的艺术”的结论。舞蹈是人体的艺术,而身体乃是每个人天生自在的、永不丢失的。当我们接受印象或产生情感时,往往“不假思索”,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反应。当我们试图外化自己的思想感情时,没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身体更为方便,更为迅速,更为敏感。舞蹈是运动的艺术,而运动乃是生命的最直接、最原始、最自然的表现。我们不必像许多舞蹈学家那样主张,许多低等动物如鸟或鱼也会跳舞,但是我们却必须承认,只要是一个有生命的会活动的正常人,他在原则上就应当是会跳舞的。“活人”,或“活动的身体”,便是舞蹈得以成立的最起码的要求,而且舞蹈的全部要求似乎也就止于这么一点了。人类似乎出于本能地便会跳舞,正如鸟之飞翔,马之奔跑,鱼之游泳一样。舞蹈的这种直接性或本源性,在其它艺术门类中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其它艺术都是间接性的。建筑、雕塑、绘画和工艺,都需要外在的媒介(木材、石头、泥土、颜料等)和外在的工具(刻刀、画笔等)。诗和戏剧,都需要相当发达的语言。众所周知,运动来自本能,语言则源于理性。换言之,语言需要经过长期学习才能掌握。语言也是第二手的工具,它被发明出来,无非是用来替代我们的直接经验,以保证迅速有效地传递经验、交流信息。但经验之丰富与语言之贫乏恰成鲜明的对照。就算是现在,我们已经相当熟练地掌握了语言这一工具,语言对于表现我们的许多经验也仍然是苍白无力、捉襟见肘的。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描述事物时,往往不得不靠身体姿势或手势去弥补语言之不足。而在描述内心的感受和变化时,语言更是远不如身体动作直接而有效。

  《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也就是说,情感一旦产生,就要表现出来,起先是用语言(嗟叹之),这就是诗;然后是用音乐(咏歌之),这就是歌;最后是用动作(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就是舞。总之,这句话相当典型地代表了中国古代关于艺术起源的理论:艺术起源于情感的直接表现。但在这里,文字的先后顺序排列,必定不是实际发生的先后顺序。想象一下,当我们突然听到一个关于自己的噩讯之时,我们是先以头抢地、抱头痛哭,还是先找人述说?可以说出来(或转换为文字)的痛苦其实不是真正的痛苦,而是向人表演的痛苦。到了能够将痛苦诉说出来的时候,痛苦其实已经减弱了、变形了、被超越了。从表现的直接性来看,身体必在思想之前,动作必在语言之前,舞蹈必在诗歌之前。

  那么音乐又怎么样呢?音乐有两种,要么是声乐,要么是器乐。如果是声乐,那么它与诗或戏剧一样,也需要使用第二手的语言;如果是器乐,那么它也与绘画或雕塑一样,也需要使用间接性的工具。当然我们还可以想象,更早的音乐或许只是一种长叹、呼喊或号叫,正如美学家们所设想的,音乐可能起源于“杭育杭育”的劳动号子。这样看来,音乐也可以只依赖于人的嗓音,即人的身体,而不依赖于任何间接性的或外在的东西。音乐的成立同样只要求“活人”的存在。那么,难道音乐不也是一种直接性的艺术吗?但是,这并不能推翻舞蹈是“艺术之母”的假说。首先,这最多只能说明,舞蹈和音乐可能是不分先后一起被创造出来的。其次,这也许只能说明,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最后,这甚至反倒说明,音乐的直接性是从舞蹈中来的,音乐分有了舞蹈的直接性。我们姑且承认,音乐艺术起源于“杭育杭育”的劳动号子,但是,这种劳动号子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难道不正是伴随着劳动动作的节奏而产生的吗?“杭育杭育”的劳动号子,不过是节奏性的身体动作的附属物罢了。在同样的意义上,原始音乐不过是原始舞蹈的一种直接附属物罢了。许多艺术人类学家都发现或都认为,原始音乐只有依附于当时的舞蹈才能获得意义,也才显得动听,一旦脱离了舞蹈,它就变得什么都不是。

  所谓“直接性”,也就是说,根本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媒介和工具,人本身便直接地投入艺术作品之中,并且在这种投入中,身体具有绝对优先的本源性地位。在所有的艺术之中,只有舞蹈具有这种直接性的特征。因此,至少从逻辑上看,舞蹈的起源可能在诸艺术之前。换言之,“舞蹈是艺术之母”的见解,认为舞蹈的成立在诸艺术之先,这里的“在先”,必须在“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意义上来理解。

  实际上,这也正是对“舞蹈是艺术之母”的经典解释之一。德国艺术史家A·施马尔索认为,人的特征是一切艺术的共同源泉。毫无疑问,各种艺术起源于人的情绪,但是这种情绪必定伴随着富有表现力的身体姿势。这种身体的姿势,是一种统一的心理-生理复合体。它可以被分析为两种构成因素,这两种因素导致了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产生。在时间艺术方面,说话实际上是用声音来表现的一种姿势。如果既有声音又有姿势,则是诗歌的基础;如果只有姿势,则是哑剧的基础;如果只有声音,则是音乐的基础。在空间艺术方面,身体的姿势是最简单最基本的因素。雕塑是对孤立的身体姿势的塑造;建筑是对它们周围的空间的塑造;绘画则包括了雕塑和建筑两方面的构成因素,既有形象,又有空间。简单地说,绘画就是雕塑般的人体形象加上建筑般的空间背景。因此,诗歌是最高级的时间艺术,绘画是最高级的空间艺术。而这一切归根到底都来自一门艺术:舞蹈。【2】

  这样的一种解释的途径,与其说是艺术发生学的,不如说是艺术体系学的;与其说是艺术史的,不如说是艺术哲学的或美学的。在艺术体系学的意义上,那些形形色色的艺术形式都不是孤立存在毫不相干的,而是存在于普遍联系之中的;在艺术哲学或美学的意义上,舞蹈是一切艺术之母,这句话实际上意味着:人的形象是一切艺术形式的最终源泉;“拟人主义”是一切艺术表现的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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