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人在2019.10.22填写提交了辞职单,申请的离职日期是2019.10.31,上面领导没批准。那么,按照劳动法,正式工提前一个月辞职,我之前填写的辞职单是不是离职日期自动更改到2019.11.22到期,然后办理离职手续?中间需要重新填写辞职申请吗?需要上完22号吗,还是22号不上班,办离职?望解答!
太感谢啦!我之前就担心他们会用这个事情说事,果然说我提前七天不批,我就做到了第二个月22号,满一个月准备走,不同意就起诉仲裁。所以想知道合不合法。
有时候没有道理可讲,只有法律是铁的,我只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我提前交了申请,工作等了一个月,这样算不算合法?
如果真是这样,那员工没有一点保障,也没有公平权益。
追答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要让领导批准你的辞职申请,他们为什么没批?就是因为不同意你辞职,辞职是最麻烦的了,估计也是招不到人
追问唉,他们就是这样,看人的,做的不好的巴不得早点走,别人一申请,二话不说,提前批。觉得我做事还可以,有点价值,好说话,就故意拖延,但这样他们没为我个人着想过,我也没感觉到什么诚意和尊重,所以不想再说废话,不同意就走法律程序。而且我也确定了,劳动法赋予我们辞职者的权力是,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通知了,就可以了,这是强制的一点,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追答我每次辞职也是不给批,我都是上班时间跑去问,多问几次他们就烦了,最后还是给我批准了
追问所以这种情况我也厌恶,我不想说废话,走法律就对了,法律怎么判就怎么判,结果我都接受,很多公司都没法信,我只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