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多处抓伤,四厘米以上两条还有多处两厘米抓伤能不够成轻伤害。

如题所述

面部多处抓伤,四厘米以上两条还有多处两厘米抓伤,面部创口累计已经超过6厘米,已经达到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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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11
抓伤属于浅表伤,不是伤及皮下脂肪的开放性的伤口,所以虽然伤口长度达到轻伤要求,但深度没有达到,因此不能评定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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