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法规性文件对CO<sub>2</sub>的界定

如题所述

CO2是人体生理必需物质,属于呼吸中枢的兴奋剂,是人呼吸的排出物,调节血液中的pH值。CO2一般意义上不是有毒物质,浓度超过一定范围才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梁宝生等,2003)。正常空气中CO2浓度为(300~500)×10-6,人体呼出气体中CO2浓度约为4000×10-6

我国现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规定CO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8000mg/m3;现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室内CO2日平均值为0.1%。

国立职业安全和健康组织(NIOSH)和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者会议(ACGIH)建议CO2职业接触限值是5000×10-6(9000mg/m 3),或8h平均加权(TWA)浓度为0.15%,NIOSH认为10%的CO2浓度是潜在致命的。我国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建议8h PC-TWA在9000mg/m3,但15min短时暴露限值(PC-STEL)在18000mg/m3

根据前苏联的空间实验研究结果,5000×10-6被认为是人体对CO长期耐受浓度的极限,15000×10-6是CO2毒性的起始浓度.90000×10-6是CO2对人的最小致死浓度。CO2对人的中毒浓度差别很大,Lehmann论述了在发醇仓中如果CO2浓度为(10000~25000)×10-8,一个健康人可以耐受一年时间,当浓度为(60000~120000)×10-6时才发生中毒。

表11-1为CO2的毒性研究结果。

表11-1 CO2浓度超过正常范围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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