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毕业生个人代理: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交流中心,并由人才交流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2、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交流中心。
(二)单位集体代理:
1、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单位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3、受理方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三)在职人员个人代理:
1、提交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决定或与原单位辞职(辞退)决定;
2、将个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需先通过调档转入);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去人才中心的档案处进行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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