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70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据各路消息报道,今年的高龄补贴政策按照不同的年龄情况有一定比例的提升。那么今年,四川政府针对四川高龄老人们的补贴政策有什么具体的变化呢?就此,我整理出以下具体的解答内容,供各位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四川高龄补贴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高龄补贴的简介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四川高龄补贴政策

      四川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津贴调整为:80到89周岁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增强,西充县对农村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的年终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2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5%。

      具体的津贴调整内容为:

      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津贴不低于25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2017年全省范围内将建立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过渡到适度普惠型福利,到2020年,全省80岁以上老人将全部领到高龄津贴。

      此外,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对本人及代理人提出的高龄津贴申请,严格按照村(居)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审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审批同意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停止发放高龄津贴的四种情形:

      1、高龄老年人死亡

      2、高龄老年人迁出户籍所在地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情形。

      四、高龄老人其他的福利待遇问题

      (一)医疗健康

      1.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2.城市“三无”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制度内医疗费自付部分参照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政策予以救助。

      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缴费、取药等服务;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4.医疗机构减免城市“三无”老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家庭病床出诊费。

      5.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缴费、住院等服务”。“鼓励各地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

      (二)交通出行

      1.70周岁以上的四川籍老年人乘坐市区内公交车优待政策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2.长途汽车、铁路、水路客运等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等服务。

      文体休闲

      1.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门票实行免费;

      2.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区,60周岁至69岁的老年人门票实行半价优惠,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收门票;

      3.老年人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展览馆、门票给予半价优惠。

      4.贫困老年人可免费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

      (三)法律援助

      1.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2.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

      3.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4.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应对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

      5.其它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应酌情减免费用,并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四)其他

      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免收入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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