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证每累加满30天积1分,积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积分项目累加天数须扣除项目重叠天数。一年为12个月,一年的积分约为12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居住证每累加满30天积1分,积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积分项目累加天数须扣除项目重叠天数。一年为12个月,一年的积分约为12分。
居住证一年积分一般在30分左右,且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总分达标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件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用服务待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可以用年龄、文凭、职业评称、社保等基础指标分值加上创业的人才、急需人才等加分指标分值再减去减分指标分值得出居住证积分。此外,若拥有者犯了严重的刑事事件或违背计生等情形,有关部门可一票撤销所有积分,具体的积分可查询相关的网站和文件所得。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并没有一年能积多少分的硬性规定,只要积够分值,即可享受当地相应的福利政策。以上海市为例,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积分细则如下: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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