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被换成补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优点:
1. 可以避免企业额外支付加班费用,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
2. 给员工提供额外休息时间,可以减轻员工工作负荷,缓解工作压力。
缺点:
1. 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加班应该获得经济补偿。补休代替加班费,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员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被打乱,可能无法很好安排补休时间,影响工作生活平衡。
3. 无形中增加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但报酬并未增加,存在被剥削的问题。
综合来说,如果是基于减轻员工负荷及保障员工权益的考虑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且员工同意并认为公平,那么这种做法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长期以补休代替加班费,侵害员工权益,增加员工工作负荷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就不太合理,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需要予以改善。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补休的形式以达到一定节省成本的目的,但不能以此替代加班费的合法支付。对于员工来说,如果企业常年要求以补休替代加班费,建议主动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用;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