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du
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在两个单位任职受雇,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扣缴义务人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别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选择一个任职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再减掉分别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额,余额申报缴纳。
第二,每家公司都履行
代扣代缴义务后,剩下的工作要由纳税人自己将工资合并,申报纳税。
第三,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
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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