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缴费基数2019,长春社保缴费比例,长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如题所述

长春社保缴费基数2019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_2016_41号)文件规定,今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按照2018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进而核定单位职工缴纳社保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从2019年7月开始,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3967元/月,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19836元/月。其中具体缴费项目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项目缴费基数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682元/月,缴费基数18411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3347.4元/月,缴费基数16737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3682元/月,缴费基数18411元/月;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3347.4元/月,缴费基数16737元/月;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347.4元/月,缴费基数16737元/月。
长春社保缴费比例
长春社保缴费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类。根据缴费类别的不一样,进而缴费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3682元,缴费18411元。
2、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3347.4元,缴费16737元。
3、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缴费3682元,缴费18411元;
4、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84%,个人不缴纳;缴费3347.4元,缴费16737元。
5、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缴费3347.4元,缴费16737元。
长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工资越低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低,因而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
对于长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来说,2019年长春以2018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同时结合社保的各个分类,进而对于上下限有着不同的规定。
其中养老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18411元、下限是3682元;而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16737元,下限是3347.4元。对于工资越高的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自然也就越多;工资越低的员工,社保缴纳的费用自然也就越低。所以社保缴纳的上下限,具体多少要根据工资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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