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年满六周岁入学上小学一年级,以此类推,七周岁上小学二年级,八周岁上小学三年级,九周岁上小学四年级,十周岁上小学五年级,十一周岁上小学六年级,十二周岁上初一,十三周岁上初二,十四周岁上初三,共计九年义务教育。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扩展资料
1、幼儿园,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其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其教育课程大概由语言、科学、艺术、健康和社会等五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
2、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的高中,上承初中,下启大学,一般为三年制,入学年龄一般是十五周岁,属于高级中等教育的范畴。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级技工学校等。学生掌握了普通高中教育所要求的知识水准,毕业考试合格之后,可以直接投入社会工作也可以参加高考升入大学深造。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