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去医院挂号是自费还是医保

如题所述

工伤部位用药和治疗是百分之百报销的,不是自费,用不了基本医疗保险,要用工伤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工伤必需要在社保局办理工伤鉴定手续,通过了工伤鉴定认定你符合工伤标准,然后社保局根据你工伤的部位定你享受工伤医疗的标准,把你的医疗保险卡的内容做成工伤医疗和普通医疗两个部分。
你要是工伤部位需要住院治疗,就拿你的医疗把险卡去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先去你要住的医院医保科审批,医保科同意你办理工伤部位需住院治疗,你才能去办住院手续的部门办里入院。
办理入院的部门有仪器可识别你医保卡芯片的内容,缴纳住院押金,就可办理入院手续。有的医院只缴纳你工伤部位外用药的百分比费用,有的医院是先收你一定数量的押金,等你出院时按你自已负担费用收取,其余部分退回,只要不是工伤部位以外用的药和治疗,都是百分百报销的。
办了工伤医保用普通医保就不核算了,工伤部位用药和治疗是百分百报销的,而普通医保是要自己负担一定比例费用的。
总之,工伤看工伤部位的病是不需要自己花钱的,其它非工伤部位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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