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农民工还能认定工伤吗

如题所述

65岁农民工不能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工伤的原因如下:
1、工伤认定的一个主要前提是:企业职工。 而任何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他不会是单位的职工,也不会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会是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尽可能提供医疗证明和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将劳动者送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医疗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出具相关证明和报告;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6、根据审核和鉴定结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7、如有异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工伤包括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如受伤、中毒、烧伤、电击等;
2、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喉癌、铅中毒等;
3、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如骨科疾病、神经病等;
4、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如职业性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综上所述,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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