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能不能上户口,还需要交罚款吗

超生户口听说在这次人口普查中能上户口,不知道还需要交罚款吗?

一、人口普查时可以上户口。但就算上了户口,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还得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因很简单,因为当事人违反了现行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第六次人口普查为例,为协同作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全国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计生部门也不例外,但不少地方考虑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对原先为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违法生育当事人隐瞒不报出生的人口进行梳理,对违法生育政策的当事人从轻处理,但最轻也没有突破也不敢突破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底限。

二、根据《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精神

1、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

2、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扩展资料:

普查原则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方案要求

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应如实回答普查员的询问,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根据方案,登记结束后,应当组织全面复查,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完成后,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抽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的汇总工作。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原始普查表按规定销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应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中国的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来中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口普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3

第2个回答  2010-06-23
需要的,这次的好像还很多,特别是乡下的老百姓子女
第3个回答  2010-06-23
1、人口普查登记是不用钱的,但这也与落户没有必然关系,意思落户还是要通过茫手续办;
2、落户本身也是不用钱的
3、但违反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4、可以先入户,但不能免除惩罚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责任
5、征收抚养费是按当地年人均收入的数倍征收的,可查,有依据的;已经征收部分抚养费(罚款)的当然还有责任
6、其它的你了解了法律法规基本常识你就知道什么意思了,我不多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不用,等好信就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