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从1951年第1届亚运会开始,就是正式的比赛项目。
跳水项目起源于游泳运动的发展过程中。现代跳水运动始于20世纪,1900年瑞典运动员在第2届奥运会上进行了跳水表演。1904年在圣路易斯奥运会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女子跳水运动员首次被允许参加比赛。
跳水池面积为25×25米,池深不少于5.5米。跳台跳水在离水面10米高的坚硬无弹性的平台上进行。10米跳台按国际泳联规定,应最少长6米,宽3米,并于表面覆盖防滑材料。跳板跳水在一条离水面3米高的有弹性的板上进行。
3米跳板按国际泳联规定,跳板应最少长4.8米,宽0.5米,并于表面覆盖防滑材料。竞技跳水比赛主要包括跳台和跳板,比赛时运动员要完成规定和自选动作。
亚洲运动会跳水比赛规则如下:
1、参赛选手:每个国家或地区代表团可派遣最多两名选手参加每个项目的个人比赛和一个队伍参加每个项目的团体比赛。
2、比赛项目:跳水比赛项目包括3米跳板、10米跳台、10米跳台混合双人以及团体自由组合。
3、比赛形式:个人比赛每人有6次跳水机会,团体比赛每队有5次跳水机会。每次跳水只有一次机会,没有重跳的机会。
4、评分标准:每次跳水的评分标准是根据动作的难度和技术的完美度来评定的。评委会由7位评委组成,每位评委的打分为0到10分,其中不计入最高分、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得到选手的总分。
5、排名与决赛:个人比赛的排名是根据选手所有跳水的总分确定的。团体比赛的排名是根据团队所有跳水的总分来确定的。在前两轮跳水之后,成绩排名前12位的选手晋级决赛。
6、决赛规则:决赛分为两轮,每轮选手进行3次跳水。前两轮的总分将计入决赛总分。决赛的排名是根据决赛总分来确定的。
7、裁判员:比赛期间有裁判员负责监督整个比赛的进行,确保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并根据评委的评分确定选手的成绩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