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场的商户应知的消防知识和规定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
引言
商场、市场泛指为人们日常购物行为提供商业活动的各种场所空间,包括销售多种类、多花色品种(以工业制品为主)的百货商场;销售民用商品的商场;销售菜肉、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市场;向顾客开放,可直接挑选商品,按标价付款的(超级市场)营业场所;集中各种店铺、摊位在一起、也可以与百货营业厅并存或附带餐饮、修理等服务业的联营商场。
商场、市场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空间构成复杂,用电设备多,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等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做好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手册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潮州市商场、市场行业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简要介绍了商场、市场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用和参考。
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弊兆会引导人员疏散”;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第一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商场、市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餐厨区和熟食加工区在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商场、市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市场区域与区域之间是否保持相应的枝吵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是否设置摊位或堆放货物;室外市场是否在高压线两侧5米内摆设摊点;是否存在其它影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使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商场、市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完整好用;
3、商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
4、商场、市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真实;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类灭火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
7、市场内是否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8、市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并配备专、*** 防火人员;摊位经营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各种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是否将营业照明用电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由正式电工安装、检查和维护;是否未经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电焊或切割;是否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10、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11、是否在市场内摊位、堆场吸烟和使用明火;是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切实采取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擅自在市场内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炉火;
12、商场的周转仓等仓储区内的仓储物是否放置在高于室内地面10cm以上的地脚板或货架上;所有灯管是否加装防爆灯罩;仓储物与房顶消防设备设施距离是否不少于0.5米,与灯距是否不少于1米,是否设置禁止吸烟等防火警示标识。
13、商场卖场内有无吸烟或遗留火种的现象;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4、商场餐厨区和熟食加工区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营业结束后,火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的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经费。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商场、市场易燃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因此,。
2. 集贸市场在消防安全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集贸市场由于人员较多、流动性大、易燃物品多,因而是火灾易发地之一。那么,集贸市场应注意哪些消防安全问题?
(1)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
(2)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五十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五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3) 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4)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5)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并统一由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6)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 如何加强小商品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工作
一、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1、小商品批发市场一般设在商住楼的一、二层或由老商场改造而成、甚至有的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较多。95%以上由其它建筑改造而成,大部分设有中庭,安装有自动扶梯,层层相通,无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区面积超大;还有的业主为了达到展览小商品、增加自然采光的目的,大量拆除防火墙使用普通透明玻璃代替,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2、易燃、可燃商品集中,人员流动量大,易造成经济的重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亡。小商品批发市场中的商品大都是在各店铺内分类、分批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且种类繁多。例如:食品类有大量的烟酒副食、各种食用油;洗涤区经营有摩丝、发胶等化妆品;针纺区经营大量的服装、各类纺织品等。另外小商品批发市场集小商品销售和货物存放于一体,增加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猛烈燃烧,从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3、消防安全通道不畅,疏散困难。一是通道狭窄。小商品批发市场中的货物陈列架柜一般都是竖向或横向排列且成组布置的,业主为了充分利用空间存放更多的货物,货物架与架、组与组之间的间隔都较窄,超摊位经营,不符合规范要求。还有的小商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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