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媳妇外地郎闹离婚 清坪法庭一日结案

如题所述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制度落实,积极开展各项民生工程,通过履行和延伸审判职能,公正、及时、高效地审案有效化解矛盾,将打官司“惹气、积怨、损财、耗时”变成“解困、化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高效、快捷审理了一起外地郎和本地媳妇的离婚纠纷案,当事人深切体会到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本地媳妇原告杨某和外地郎被告陈某2001年在海南打工时相互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1年底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2年6月14日生育一子,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
  随着时间的推移,爱的激情在日常琐事中渐渐退潮。由于个体差异,两人在许多问题上有很多分歧,由于相互不能理解,所以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嘴。长期的争吵让两人觉得婚姻是一副套在头上的无形枷锁,2010年5月5日,外地打工的杨某回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杨某、陈某从外地赶回来,往来车旅劳顿、而且假期紧迫,急于赶回去上班的他们,请求法院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当即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仔细阅读了卷宗后,决定先给两人做思想工作,以化解他们心中积淀多年的积怨,经过办案法官耐心地析法释理,渐渐地两人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
  由于两人一致觉得他俩的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宁愿给彼此一个机会,放爱一条活路,今后不做夫妻做朋友。最后,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两人就离婚、小孩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达成了一致协议。就这样,一起本地媳妇诉外地郎的离婚纠纷案,在一天内得以速调结案。
  这既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同时又有利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是咸丰法院清坪法庭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 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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