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户通修路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5
1. 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上报的“通村入组”项目和预算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该部门需负责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路面施工,并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县交通主管部门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原材料的抽检,特别是对水泥、钢筋、砂石等关键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这些原材料会影响道路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县政府已将“通村入组”工程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乡镇承担的职责进行督导考核,并实施奖优罚劣政策。各乡镇需成立专门班子,合理规划,紧密组织,确保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得到充分实施。
4. 乡镇在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需合理确定本县通村组道路的建设标准。
5. 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对于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工程艰巨、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的自然村的道路,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至3.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条款规定:
- 公路的发展应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 公路按其在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新建公路应符合技术等级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逐步采取措施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