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0岁以上高龄补贴是多少

如题所述

山东80岁以上的高龄补贴情况如下:
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100元的补贴。
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200元的补贴。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获得不低于300元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贴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80岁高龄补贴办理流程如下:
1、年满80岁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请。这主要是为了确认老人还健在,防止他人冒领的情况发生。
2、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3、已经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跨年龄段(80岁-89岁为一个年龄段,90岁-99岁为一个年龄段,100岁及以上为一个年龄段。)的则需要重新申请。
高龄补贴申请资料如下:
1、户口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填写《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社区工作站现在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5、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
6、近期一张1寸照片。
综上所述,山东省的老人高龄补贴问题,一般是按照80周岁为起点开始办理的,根据不同的年龄段进行不同的补贴的,有的省份是下调到70周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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