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补材料怎么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6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时,若发现干部缺少材料,需补充缺失的履历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更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党团材料、奖励和处分材料、工资材料、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等材料、任免材料、考察材料和出国(境)材料等。
具体补充方法如下:
1. 履历材料:确定干部是否填写过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如填写过,则到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查找;如未填写,则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短缺说明。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缺失时,通知干部本人补填,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
2. 年度考核材料:缺少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
3. 学历学位材料:缺少相应材料时,到毕业院校查找补充,装入原件。如原件找不到,可复印毕业院校本人学历档案材料代替,并注明复印来源和加盖档案专用章。
4. 培训材料:缺少1997年以来(含1997年)时间为二个月及二个月以上的培训材料,向相关培训单位或干部本人收集。
5.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缺少时,要向职称评聘部门查找或由其出具证明。
6.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向颁证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可在相应证书复印上加盖颁证单位的印章代替,或由颁证单位出具证明。
7. 更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缺少时,联系相应的审批单位补充原始材料,一般不得补办手续。
8. 党团材料:入党志愿书缺失时,向原入党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按程序补办;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缺失的,与干部当年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不得补填。
9. 奖励和处分材料: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应有奖励材料,缺少材料的,应从颁奖单位查找补充;处分材料缺失的,要与处分决定单位联系补充。
10. 工资材料:1993年以后的工资应该齐全,缺少材料的,应向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补充原件。
11. 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等材料:当选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的应有登记表,缺少相应材料的,可与会议承办单位联系补充。
12. 任免材料:1997年以来,干部在所有级别上的职务变动,档案中都必须装入《干部任免审批表》,缺少任免材料时,可从文书档案中复印相应的任免文件代替。
13. 考察材料:档案中应有与提拔任职经历相应的考察材料,缺少考察材料的,需查明此材料当时是否形成或虽形成但已丢失,然后由相应单位出具说明。
14. 出国(境)材料:缺少此材料,由干部所在单位从出国组团单位、外事办或公安出入境管理处查找出国批件等相关材料,补填出国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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