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 和CIF成交方式退税时有什么不同

FOB 和CIF成交方式退税时有什么不同
比如合同总金额是20000,运费2000USD ,保费 2000KNY,运费和保费都包含在合同总金额里了,报关单审报总价值要不要把运费和保费减出来?

  FOB 和CIF成交方式退税时的不同: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的或受托方开的。若以CIF价格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次调整)。
  退税(Tax rebate)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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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7
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免抵退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的或受托方开的),若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次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实际离岸价进行申报。

退税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一种是: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另外一种是: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两这方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是“免、抵、退税办法”;二是“先征后退”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 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
“先征后退”税办法,适用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 外贸公司按先征后退。

退税单据:
1、报关单退税联
2、核销单退税联
3、工厂增值税发票退税联
4、外销发票退税联
5、箱单,发票,装货单,内合同和外合同,明细单

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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