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担任。如果是此职务!就有发放员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就没有权利发放。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例如一个股份制公司,有10个股东(10个董事),也就是10个法人。他们推举其中一人为法人代表,一般情况下都是大股东成为董事长。董事长全权代表法人组织的意愿行事,对于员工工资发放他有绝对话语权。
简单讲就是10个人合伙做生意,投资大的说的算!打工者工资的发放、涨幅都跟大股东有关。公司亏损一般情况下需要开董事会议,毕竟是合伙的买卖!10个人坐下来商议工资的延迟发放或不发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发放工资。我想所有经商的人特别看重个人利益,一般情况下不会用破产抵押的方式偿还拖欠工资的。
法人代表可以是公司真正的老板,而真正的老板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我想你所说的法人代表一定不是真正的老板。如果他不是老板,他没有能力和权利发放。
时髦点的话,他只是个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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