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04
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原生产队为单位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约占全市股份社(分公司)总数 30% 。
(二)以原经济社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经济社及属下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制,约占全市股份社总数 70% 。
(三)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集团公司或有限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特点是以村委会属下各经济社或经联社土地资产折价入股组建而成。这些股份组织占全市村委会总数 67.9%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三个“三农”报告,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盛华仁所作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谈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还存在很大问题,这方面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农民反应强烈。多数地区的失地农民仍然仅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安置费,这笔钱花完后,农民生计将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逐渐显露,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又较集中地表现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兴起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认为是改革开发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农民或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第2个回答 2006-12-10
这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权问题
第一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再享有集体经济成员的任何权利;
第二种情况,虽然户口属于城镇户口,但如果在农村还有土地的,仍交纳村集体的统筹款或一些集资、修水利、电力设施的,应该认为仍属于集体经济的一员,仍应该享受同一般村民一样的权利和待遇。
第3个回答 2006-12-10
我在乡镇工作,按现行政策,这两种情况均不能够享受农村的股份或福利.
第4个回答 2006-12-10
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做法是户口不在村里就不能享受村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