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题所述

1.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份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解释,以及相关的典型案例。
2. 全国法院已经审结了超过3.8万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案件,判决人数达到5.2万余人。
3. 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受到了从严的惩处。在新的解释中,对于农药、兽药、饲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等上游犯罪行为,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等行为,都加大了刑法保护力度的规定。
4. 解释中特别对“一老一小”群体的食品安全给予了特殊保护,加大了对此类群体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5.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特点,包括通过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销售,以及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趋势明显。
6. 最高检与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7. 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9442人,同比上升21.7%。同时,检察机关通过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强化协作,确保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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