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2年 金额:10000万元 年利率:7.6% 实际利率:8.42% 半年付息 手续费150万元。
时间 2007年 3月9日 2007年9月9日
成本 100000000 100000000
利息调整 -1500000 -1153150
合计 98500000 98846850
当期应予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利息金额 - 4146850
期末应付利息金额 - 3800000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 - 346850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与实际利率法相关。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账面价值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
计算方法:
假设不考虑本金的收回以及资产减值因素,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计利息调整摊销额
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借方余额+“利息调整”借方余额(贷方余额以“-”列示)+“应计利息”借方余额,即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将“利息调整”明细账户余额摊销至零。
扩展资料:
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利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