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借款期:2年 金额:10000万元 年利率:7.6% 实际利率:8.42% 半年付息 手续费150万元。
时间 2007年 3月9日 2007年9月9日
成本 100000000 100000000
利息调整 -1500000 -1153150
合计 98500000 98846850
当期应予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利息金额 - 4146850
期末应付利息金额 - 3800000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 - 346850

利息调整本期摊销额与实际利率法相关。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账面价值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

计算方法:

假设不考虑本金的收回以及资产减值因素,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计利息调整摊销额

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借方余额+“利息调整”借方余额(贷方余额以“-”列示)+“应计利息”借方余额,即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将“利息调整”明细账户余额摊销至零。

扩展资料:

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利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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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实际上是资产类或者负债类确认的账面与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该差额需要在该项资产或者负债存续的期间采用合理的方式也即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该摊销一般遵循的是实际利率法。所以摊销到借方或者贷方实际上都是可以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而交易费用是指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一般借款可比照其他金融负债的原则处理。
  由此可知,长期借款的“利息调整”的初始主要构成内容是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等辅助费用的金额。新准则将原先一次性计入成本或费用的辅助费用形成了“利息调整”。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所确定的金融负债交易费用对每期利息费用进行调整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换个方式,写清楚一点

3月9日,融资1亿,花了150玩手续费,债券面值1亿
当时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98,5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00,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000

这个时候 应付债券的摊余价值是 98,500,000

半年应付利息 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算的
=100,000,000*7.6%/2=3,800,000

半年利息费用=摊余价值×实际利率
=98,500,000*8.42%/2
=4,146,850

差额就是利息调整摊销

分录
借:财务费用 4,146,850
贷:应付利息 3,8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46,85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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